单位的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是可以与别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是新的单位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那么企业招用与原单位劳动合同没有解除的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停产放长假的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应该注意那些用工风险节点呢?
1.用人单位与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
2.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停产放长假的人员在本单位产生工伤事故,新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工伤的赔偿义务。

3.对于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的招聘和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应该与其他劳动者一致。
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停产放长假的人员被其他具备法定主体用工资格的单位聘用,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如果劳动者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提出诉讼的,应该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是如果新的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用工资格,则不属于劳动关系。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安安法务的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