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法务-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
员工招聘、考核、录用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一般来说企业招聘都是企业自己组织以及过程管控。自主策划的项目中就会存在很多的为达到目标而臆想出来的营销手段以及招用标准。在企业招聘过程中招聘启事的撰写、招聘过程都是没有相关规定的管控,企业自主拟定的招聘计划中会不会存在法律风险呢?

在我们的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中就遇到过,企业招聘过程中的操作不当而造成的劳动纠纷,下面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招聘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风险节点:
1.招聘中存在就业歧视行为
企业招聘员工银行业或岗位要求不能招聘某一类人群,在招聘启事的撰写中不能体现出对民族、种族、向别、宗教、残疾人、户籍、地域等的限制和歧视;不是特定岗位不能对应聘者的身高、性别、年龄进行限制;用人单位不能以传染病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这些情况下容易引起劳动争议,并会被责令赔偿精神抚恤金。
2.发出offer然后又因故取消
向应聘者发出offer后有因各种原因取消录用的情况下,应聘者可以向企业要经济损失。所以说制作offer时应该尽量避免或降低相关的风险,设置日期、生效条件、公司单方解除条件等。
3.对应聘者的资料审核问题
在现实的招聘录用过程中会有一些应聘者用别人的毕业证和身份证来应聘入职,当应聘者录用成功,单位以应聘身份证购买社保,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等事故,社保部门审查核实后会拒付,然后具需要企业来承担相关的责任。

4.应聘者没有与前单位解除劳动者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很多公司的招聘中,以上招聘节点中的风险管控都没有注意,当真正发生劳动争议时只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用工过程节点的法律风险管控,欢迎来安安法务的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