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法务-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劳动法律职工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约定的日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遇到节假日和休息日,应该提前在约定日期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在平常的企业用工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难免会发生一些延发、错算等情况,但是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部分,所以这也是劳动纠纷高发的节点。

对于用人单位未及足额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责任,下面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为您详细解读。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法律解读:
1.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支付通知,在期限内未支付的,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50%到100%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有能力不支付、逃避支付等情况且数额较大的情况下,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规避方法:

1.延长工资的支付周期,在劳动合同中浆工资发放的周期延长,给用人单位更多的准备时间,以免出现突发情况,发不了工资。
2.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的发放工资。
3.留存劳动者的工资发放证明备查。
4.工资支付日期弹性约定,选择在一个期间内支付,这样对企业更有利,可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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