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法务-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
企业员工因种种原因提出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在每个企业都会经常看到,劳动者主动申请离职法律是有明确的程序规定的。试用期的员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企业的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未到的情况下申请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员工想要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写离职申请等书面证明。

前一段时间有一个企业的老板来向我们的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进行咨询,说是他们公司有一个网络技术总监签订的是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还有三年才到期,前段时间突然提出离职,说是家里有事需要处理,然后在双方的挽留和协商下还是同意了他的离职申请。提出申请后该员工还需继续在公司工作30天,以招聘新的岗位人员。
在这30天内,该员工又想要撤销离职申请,原来是该员工是受到竞争对手公司的招聘,想要跳槽到对方公司,后来了解到对方公司的薪资福利待遇还没有现在的公司好,又想要撤销申请继续留在公司上班,企业老板了解到以后就不愿意留他继续在公司,但是又怕违反劳动法规,所以前来咨询。

在上述案例中所出现的情况还是不常见的,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向客户解释道:根据劳动法的劳动者主动辞职相关规定,员工方提出辞职,就能使其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除非法律存在重大误解等可以依法撤回,否则只要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通知,用人单位同意后,规定期满劳动关系就解除。
劳动者有随意辞职的权利,但是没有随意反悔和赊销辞职申请的权利。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安安法务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