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法务-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
在现实的企业用工招聘中,在一些涉及到企业经营策略、核心机密和核心技术的岗位,都会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员工不会讲自己企业的核心秘密泄露到竞争对手的手中。
还有很多的公司招聘的岗位不涉及到机密问题,但是员工上岗之前需要企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培训,如果培训结束后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的公司,那不是为竞争对手培养员工吗?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在员工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上违约金的条款。

在劳动者同意违约金条款后,如果劳动者故意或者过失性违反劳动合同,导致了劳动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的,需要支付违约金给企业。如果是完成了劳动合同的劳动期限,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就不用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都是有固定期限的一年、三年或者是十年,这样的劳动合同对于违约条款的履行是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一些企业跟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固定期限的,这是不是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违约金条款,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给企业违约金呢?
事实上,实践中只有两种情况公司能要求劳动者给违约金,一是公司承担劳动者专业技术培训费用的,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所以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安安法务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