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法务-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
国家劳动法的颁布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是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都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当然企业用工也有自己的权益,员工如果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企业制度、出现过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企业也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在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也有遇到这样的企业,企业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就开除,或者是业绩不达标就开除之类的,将这样的解除劳动合同归为过错性解除,这样的情况下引发的劳动纠纷有很多,给企业也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下面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就来普及一下过错性解除的情形:
1.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合同上必须注明录用的条件以及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措施,与劳动者达成协议)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合理,具有法律效应,并且有员工严重违反制度的证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安安法务-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服务将通过实际司法案例,重点分享企业劳动法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帮助会员在管理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在有效控制劳动法律风险的基础上,提升风险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理水平,提高与改善员工关系管理水平,依法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与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