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将自己解除的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择业损失等,提出总计5000万的天价索赔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未支持的情形下,又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各项损失996万元。此起天价索赔的劳动纠纷案件是如何引起,结果又是如何呢?
张某曾在新区某企业任职,任职时每月工资27000元。后因犯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张某被法院判刑后,公司便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
一年后张某刑满释放,他认为自己行贿的目的是为了工作,所以单位也脱不了干系,行贿罪不该只由一人承担所有责任。
张某对公司将其解除劳动合同,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的行为感到"欺人太甚",并且行贿罪的案底对他今后择业也将带来很大得阻碍。
于是张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偿他这一年的工资,以及补偿他入狱后造成的精神伤害、以及今后择业损失等,总计5000万的天价赔偿。
张某的仲裁诉求明显是不合理且没有依据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于是仲裁裁决,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诉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对裁决不服的张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99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要求的支付赔偿金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案例中,张某也许犯下行贿罪是为了达到工作目标,但并不意味着是公司指使其犯罪,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指使则另当别论。
就像另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话题“下班后被客户吃饭,喝酒致死算不算工亡?”,因工作引起,但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履行工作职责引起,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由公司指示要陪客户吃饭喝酒,则另当别论。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员工因斗殴或是酒驾等原因被拘留,用人单位以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拘留结束后发现自己被辞退,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将会判定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