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法务-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
劳动外包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关系,又如何区分,下面安安法务的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从一个实际案例中为大家进行区分:
乐山市某工厂搬运货物需要一名叉车司机,又不想自己招聘,于是想将这样的一份工作外包出去,遂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甲公司派遣老杨为工厂提供服务,工厂承诺每月支付劳务费3000元。两年后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又续签服务合同两年,服务费调整为3500元每月。老杨在担任工厂叉车司机期间,每天日记录,每周形成周记录,记录出发结束时间、公里小时数等相关信息,经由总经理签字,递交公司人力部门核算。工厂每月直接将劳务费打入老杨的账户,老杨收到后再付给甲公司管理费,甲公司再开具发票给工厂。两年后工厂以服务到期为由要求终止劳动合同,老杨提出仲裁申请,以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工厂支付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经过劳动仲裁审理,认定甲公司没有与老杨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莱芜派遣资格,不属于劳务派遣,老杨和工厂之间属于用工关系。

对于上述案件,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分析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劳动外包和劳务派遣的认定,如果认定为劳动外包工厂就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认为劳动外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在服务合同中工厂应该表明甲公司的服务对象是谁,劳动外包针对的是相应的业务,劳动派遣针对的是劳动者,如果合同中针对的是老杨,那么就属于劳动派遣,针对的是叉车运作司机就是劳动外包。
2.劳动外包的情况下,工厂不能对老杨进行管理,劳务费也不能直接给老杨,应该是甲公司直接对老杨进行管理,工厂的制度和指令不能直接对老杨起到作用,应该由甲公司进行下达。
3.劳务费的结算方式,劳动派遣是以每人/每月进行计算,而劳动外包则应该从劳动的单位进行计算,工厂应该计算出整个劳动外包的费用,由甲公司向老杨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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