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小刘是某公司职员,2019年3月月某日,小刘上班时去上厕所,因地滑不慎摔倒受伤。
送往医院治疗后,诊断为牙槽骨损伤,牙齿掉了4颗,以及多处擦伤。
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也没有为小刘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为小刘支付了医疗费后告诉小刘,因为小刘是上厕所自己摔伤,不是工作中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再给2000“康复费”以及15天的带薪医疗期,让小刘签一个协商赔偿协议。

小刘签了这个赔偿协议后觉得不应只有这么少的赔偿,问:
上班时间上厕所摔倒能认定为工伤吗?
牙齿掉了4颗牙齿能评残吗?工伤大概能赔多少钱?
签了协商赔偿协议后能否再主张赔偿?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工伤认定的三要素。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太多,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也无法完全概括,所以会产生很多的争议。
因为工伤一般都伴随着比较大额的赔偿,除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也是争议频发,然而产生纠纷并不能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所以对相关法律条款的认识也是有必要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厕所,虽然与自身的工作内容无关,但属于个人所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
上厕所、喝水等必要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工作密不可分,应当算作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上厕所摔伤并非劳动者自己的过错所致,所以应当视同为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
在实际的工伤认定过程中,上厕所、喝水等生存必须的生理需要,所产生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
所以工作时间上厕所摔伤能够认定为工伤。

《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七级:36)牙槽骨损伤长度≥8 cm,牙齿脱落10个及以上;
八级:35)牙槽骨损伤长度≥6 cm,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
九级:33)牙槽骨损伤长度>4 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十级: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除此之外劳动者长期接触各种酸雾或酸酐所引起的牙齿硬组织脱矿缺损是为职业性牙酸蚀病,职业性牙酸蚀病表现为牙齿对冷、热、酸、甜等刺激敏感,常伴有牙龈炎、牙雕出血、牙痛、牙松动感等,严重者牙冠大部分缺损,或仅留下残根,可有髓腔暴露和牙髓病变。
职业性牙酸蚀病按照严重等级评残:一度牙酸蚀病 伤残十级;二度牙酸蚀病 八级伤残;三度牙酸蚀病 七级伤残。
按照小刘的描述,牙槽骨损伤,牙齿掉了4颗可以评为九级伤残。

小刘的医疗费全部由公司支付,也无需辅助器具,后续植牙费用除外,小刘还能够主张哪些赔偿呢?
1、停工留薪期工资:小刘治疗康复大概3个月,工厂应该支付3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地区标准不一样,以四川为例,九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区标准不一样,以四川为例,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以上四个赔偿项目是工伤赔偿的主要组成,这四项合计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加16个月的社平工资,按小刘工资5000元每月计算,应该赔偿14万余元,具体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有很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大多都是协商赔偿,也就是“私了”。私了对劳动者来说,程序简单很多,能够更快的拿到赔偿。所以一般来说都会比工伤赔偿的规定赔偿数额要少。
实际中,工伤私了后又发生争议的情形也很常见。劳动者产生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或要求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