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常多,对于学生也没有什么学历要求。对想要从事某项工作而没有相关技能的人来说是很不错的选择,但是学成之后找工作学历可能会成为一个问题。
大多用人单位招聘职员都有学历要求,一些能力足以胜任岗位要求但苦于没有学历的人来说,假的学历证明成为了入职的“敲门瓦”。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职工用假的学历证明入职,被用人单位发现,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不会支付经济补偿。但实际还是会有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后产生劳动争议的,下面分享一个错误的案例做法。
【案例】假学历入职但胜任岗位工作,单位发现后看以后表现不好再解除
肖立2015年4月到某互联网公司应聘程序员一职,入职时肖立的简历中学历为大学本科计算机专业,某互联网公司的要求也是应聘者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经过面试后,肖立符合公司招聘的岗位要求,顺利入职公司担任计算机编程师岗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肖立入职后因为之前有过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公司安排的工作也算得心应手,于是顺利通过试用期转正。
2015年10月,公司人事偶然听说肖立并没有读过大学,于是上网查了肖立的毕业证信息,果然是虚构的学历证明。
报告公司领导后,考虑到肖立工作完成得不错,并且已经花费了招聘、培训的人力成本,便没有挑明其使用假学历证明入职的事。
2016年5月某日,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肖立与主管产生争执,随即公司以肖立使用假的学历证明存在欺诈行为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以肖立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公司的招聘费用、培训费用严重浪费,扣发了他的当月工资。
肖立不服,认为虽然自己利用假的学历证明入职,但本职工作一向完成的很好,公司不应该以此为由想什么时候解除就什么时候解除。
于是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5月的工资,以及一年来的加班费和违法解除赔偿金。
最后仲裁判决,公司需要支付肖立2016年5月工资,以及加班工资。驳回肖立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
大多公司招聘员工时,入职资料是没有严格审查的,员工利用假的入职资料入职也是有可能发生的。用人单位发现后虽然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处理欠妥,发生劳动争议的概率也是非常高的,虽然不算是违法解除,但是其在职时的工资、社保、加班费等还是会获得仲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