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有两件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在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些企业老板是对员工非常好的,绞尽脑汁给予员工各项福利,并且认为自己对员工这么好,员工怎么可能来仲裁我。
但当员工提出仲裁,告自己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给与相应待遇时,才会痛心疾首的反思或是愤慨,想想这些年的一片好心喂了狗。
对劳动法律缺乏认知,你认为的只会是观点,不是事实,把你自己的观点当做事实就是争议的开始。
【工厂停工 心腹高管“早有准备”】
冯总是成都某木制家具厂老板,手下有一高管陈某,负责工厂员工管理和技术问题。
冯总以前是泸州一个做家具的技工,2010年自己到成都创办企业做家具,陈某是创业开始就跟着冯总,看起来精明勤快,深得冯总的信任和赏识。
开始亲自教导技术和制作流程,后来员工多了就让他管理员工。到2017年6月,工厂员工五十余人全部由陈某管理,陈某工资四万多每月。
冯总对于劳动法律知识不是很了解,用工意识也比较差,工厂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加班工资和休假也没有按照规定。
但是工厂的工资按时发放,福利也不错,没有员工提出,冯总也就认为没有问题。
直至2017年8月,家具厂因环保问题停工,员工不得不放假。
到了10月,两个月没有收入的陈某找到冯总进行了一场令冯总毕生难忘的谈话。
陈某拿着工资证明和考勤证明以及一些其他的资料与冯总进行了一番对于劳动法的讨论,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未缴社保补偿、加班工资、未休年假等三十万(算出来实际上有五十多万,看在多年情分只要三十万,具体对话不详,好像还有不给就带领员工起义的威胁话语)。
冯总这才意识到这人已经不再是当年老实勤快的小陈了。
事情的结局不由分说,肯定是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
冯总在咨询的时候说到,即使是所有员工提出仲裁,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也没有这种形式的赔偿带来的打击大。
成长是主观世界(你认为的)遇到客观世界(事实)之间的那条沟,你掉进去了叫挫折,爬出来了叫成长。
员工是企业经营的前提,信任是快速发展的基础。有时候太过于信任,未必是一件好事,但是提前发现与防范从来都不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