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易、滴滴等互联网大公司的裁员新闻相继爆出,裁员又成为大家热议的一个话题。用人单位最理想的用人模式就是想要用人时能够快速吸纳人才,用不着时又能够低成本的裁减。在劳动法律完善的今天只能是想象罢了,用人单位招工和裁员的成本可以说是非常巨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有以下几种: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达到法律规定解除条件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等。同样是劳动关系的解除,这些解除方式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经济补偿的问题。
员工自己辞职和达到解除条件被开除,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当企业经营发生变故需要对其人员进行减少时,经济性裁员是没有选择的选择。但是并不是用人单位想裁就能裁的。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
因为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的程序: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