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来说,用人单位作为招聘方和劳动报酬支付方对于劳动者的去留保有单方解除权。实际上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是不能滥用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单方解除权有着很多的限制。
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轨定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事先将理由、证据通知到工会。如果企业违反了劳动法、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不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性规定,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会因存在程序上瑕疵而无效。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都是站在劳动者的角度,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从而限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企业要是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容易受到相关法律纠纷。安安法务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让企业不会因为企业行使管理自主权而受到法律制裁,更灵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