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频发,其中大多劳动争议发生在员工离职后,不管是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很容易引起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中劳动者的诉求基本类似,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几乎成为劳动诉求的“必点”项目,那么对于经济补偿金你了解多少呢?
经济补偿金概述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6.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
1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
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裁减人员。
14.劳动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的。
1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
1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 最多支付多少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以上法律条款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有两种计算公式:
当劳动者平均月工资不高于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三倍:工作年限 X 月平均工资
当劳动者平均月工资高于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三倍:工作年限 X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不高于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年限无限定。高于职工平均工资三倍年限不超过12年。
经济补偿金基数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N N+1 2N如何计算
N、N+1、2N里面的N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里的工作年限,N年就要支付N个月的工资;N+1,其中的+1就是所谓的代通知金,提前30天通知就不用支付,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那么就需要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离职情形都会有+1,上表所列的各种离职形式也可很清楚的看出仅有三种法定情形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为N+1。
2N指的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