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你就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虽然说这是一个很大的法律认知误区,但不可否认这是很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的企业的想法。
不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是本单位员工、不受劳动法律约束、不用交社保、可以随意解除、不用支付工伤待遇赔偿……。
这些用人单位的单方想法很明显是对劳动者权益有所损害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初衷便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以不签劳动合同来逃避用工责任明显是行不通的。
劳动仲裁中无论是劳动报酬纠纷、工伤纠纷、解除纠纷还是社保纠纷,首先都必须确定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成立应具备以下要素: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可以理解为符合年龄、体力、智力标准的合法公民;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指的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
实际生活中的个人包工头、没有营业执照的门店或小作坊等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简单的说就是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调配,一些企业老板以私人的名义雇佣人员给公司干活,签订雇佣合同。要求雇佣人员和公司员工同样的作息时间,要接受公司的制度管理,实际上也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样以签订雇佣合同为例,雇佣人员为公司法人干私事,即使雇主要求雇佣人员的作息时间和制度管理,也不能被认定为为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安排的事务与公司业务有关,则形成劳动关系。
理论上满足以上三个要素,劳动关系即可成立。那么实际的劳动仲裁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呢?
1.书面证明
聘用通知、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报销凭证、值班安排表、公司体检记录、工作记录单、销售合同、收入证明(单位盖章)、社保缴费记录等。
实际工作中这些书面文件大多都掌握在单位手中,员工有录像或照片即可举证,单位负责提供文件。
2.工作证明
工作服、工作证、饭卡、岗位证书、荣誉证书、奖惩通知单、调岗通知书、在公司发表的本人刊物、带公司logo的工作用品等。
3.工作通知
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工作安排记录、工作群、工作安排短信记录、加班通知、放假通知等。
4.证人证言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与单位领导的电话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入职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书面文件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只要劳动者确实在单位上班,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很多。
员工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需要确定劳动关系只需要简单的举证即可,用人单位想要以不签劳动合同来逃避劳动责任,不仅很难实现,还会面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