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法务-社保管控系统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019年社保统一由税务局征收,众多企业未给员工购买社保、未安实际收入购买社保等问题将会成为企业重大的安全隐患。
1.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给员工买社保;
2.有的员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不愿意再缴社保;
3.员工自己不想买社保,希望公司把代扣社保的钱发给自己;
4.员工在其他地方缴纳了社保,现工作单位无法缴纳。
5.大部分用人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并没有按员工实际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存在养老待遇损失和工伤待遇损失;
6.试用期员工不买社保;
7.企业和员工签定一张不买社保的书面约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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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对用人单位来讲,都存在风险。如果完全按照国家法律来执行,企业的成本很高,甚至没有利润,直接倒闭!2018年国家开始实行社保由税务局统一征收,企业面临的社保成本进一步攀升,如何才能降低社保成本?降低企业违法缴纳社保的成本?
? 现在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如何才能够规避员工将来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一次性付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补缴费用?
? 现在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如何才能够规避员工将来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单位每月给员工发放养老金的情形?
? 如何正确应对眼下正在进行的社保稽查。
出现纠纷时,打赢劳动官司,是我们老板都想要的结果!仲裁、法院判案,看的是证据,哪怕企业再有理,对员工再好,相关的证据如果没有,照样会败诉。安安法务,10年前,靠帮企业打劳动官司起家,2014年,从事后打官司转变为从事前做规避,从员工入职一开始,到员工上班期间、离职时,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都提前规避,固定好证据,万一出现纠纷,主动权在企业手里,不再含冤赔钱!
【1】解决企业用工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劳动合同、考勤、规章制度、工资福利、社保、工伤、离职、加班工资、年休假等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败诉获赔偿的风险点。
【2】让企业充分发挥对员工的管理自主权,不会因为企业行使管理自主管理权而受到劳动法律的制裁。
【3】企业能够在不支付一分钱的情况下解决加班工资、年休假的问题。
【4】企业能够合法的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
【5】针对企业没有加纳社保,可以解决员工将来要求补缴社保和让企业承担损失的问题。
【6】可以杜绝员工钻企业管理漏洞的空子,让企业能够安心用工、稳健经营。
【7】提升管理水平,让企业的管理从人治走向法治,让企业从没有管理秩序走向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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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现防范:从员工入职、履职到离职建立系统管控系统,固定有利证据;
【2】专家经验:30位超过10年从业企业劳动法律研究专家,服务超过5000家企业;
【3】市场专注:只服务川渝企业,更懂区域政策、仲裁和法院;
【4】领域专注:之研究劳动法律法规,直达劳动争议官司;
【5】落地有效:所有资料设计都是从打赢劳动争议官司角度,签字即落地;
【6】节约成本:执行过程不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落地后让企业用工无忧;
【7】降低难度:落地操作简单,不增加人员的同事,提高效率;
【8】管理轻松:系统落地后,企业安心用工,提高管理效率,大胆管理、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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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专注劳动法律法规,只为企业解决用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