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多地持续出现高温天气部分地区迎来今年最强高温,最高温度突破40℃,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高温津贴”也要到账啦!
A: 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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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能相互替代,
·绿豆汤、 西瓜等解暑饮料绝不能代替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强制性津贴。
而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福利费的组成部分,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发放。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因此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A: 由于我国各地气候条件差异较大,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周期、标准并不统一,在发放时间上,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海南则是从4月至10月,福建是从5月至9月。在发放周期上,有的是按月发放,有的按日计算发放。
各省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授权自行制定并适时调整高温津贴。
关于高温津贴的折算方式
高温津贴的多少
一般是按照
劳动者实际出勤
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
来折算的
在这里提醒大家
高温津贴不缴税哦!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的规定,企业对高温津贴无需缴税。
对于劳动者而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项关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的规定,高温津贴无需缴税。
A: 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并依据诊断结果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无论劳动者自身是何种体质
只要是因高温天气作业导致的中暑
用人单位都应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
并支付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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