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产品工艺、产销策略、技术机密等都是企业盈利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一些缺乏研发能力的企业,核心技术的泄露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涉及到商业机密的岗位员工应该如何防止泄露呢?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可以一定程度的防止员工将本公司的机密带到竞争对手公司。
在竞业限制或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如果员工违反协议约定,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那么企业可否约定高价的违约金来保证员工不敢泄露或用以弥补公司的损失呢?
【竞业限制无补偿条款 索赔违约金失败】
2010年11月王某进入到重庆市某医疗器械公司,担任售后维修工程师。该职位涉及到商业、技术秘密,为此双方在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同时,还签了《竞业限制协议》。
协议中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两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机密泄露给他人。
协议中约定了王某如果违反协议约定,需赔偿公司违约金20万,但是未约定相应的补偿。
1012年2月,王某以身体不适向公司提出离职,并于次月办理入职手续。
同年五月,公司发现王某到另一家医疗公司工作,正是原单位的竞争对手。
公司认为王某违反了与公司的约定,于是按当初的约定向其索赔人民币违约金20万。
仲裁委认为《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对劳动者的补偿,并且劳动者离职后也要求过单位给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在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中约定高额赔偿金,就是为了让员工不敢违反约定条款。如果员工违约公司仲裁还败诉,且不说这个员工泄露机密会带来多大损失,其他员工还会遵守协议约定吗?
如何约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让公司的商业机密与核心信息不被泄露,安安法务企业用工风险管控系统咨询为您提供全面的用工技巧。